從結構看,3月末對實體經濟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余額占同期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的61.4%,同比高0.5個百分點;對實體經濟發放的外幣貸款折合人民幣余額占比0.7%,同比低0.1個百分點;委托貸款余額占比3.4%,同比低0.3個百分點;信托貸款余額占比1.3%,同比低0.7個百分點;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余額占比0.9%,同比低0.4個百分點;企業債券余額占比9.5%,同比低0.1個百分點;政府債券余額占比16.8%,同比高0.9個百分點;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余額占比3%,同比高0.1個百分點。
注1:社會融資規模存量是指一定時期末(月末、季末或年末)實體經濟從金融體系獲得的資金余額。數據來源于中國人民銀行、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、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、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、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等部門。
注2:2019年12月起,人民銀行進一步完善社會融資規模統計,將“國債”和“地方政府一般債券”納入社會融資規模統計,與原有“地方政府專項債券”合并為“政府債券”指標,指標數值為托管機構的托管面值;2019年9月起,人民銀行完善“社會融資規?!敝械摹捌髽I債券”統計,將“交易所企業資產支持證券”納入“企業債券”指標;2018年9月起,人民銀行將“地方政府專項債券”納入社會融資規模統計;2018年7月起,人民銀行完善社會融資規模統計方法,將“存款類金融機構資產支持證券”和“貸款核銷”納入社會融資規模統計,在“其他融資”項下單獨列示。
注3:文內同比數據為可比口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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